济南阳光大姐总经理卓长立
荣获第二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个人奖
2010年
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是山东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山东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由省政府和省长审定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为全省质量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奖项共分企业奖(10名)、个人奖(5名)和企业提名奖(5名)、个人提名奖(3名)四类。
这次获得省长质量奖,是对卓长立本人工作的认可与鼓励,更是对阳光大姐几年来探索实践的肯定与鞭策。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市场、没有效益、更没有发展。阳光大姐从事的家政服务,与千家万户的生活密切相关,卓长立表示将带领阳光大姐继续秉承责任加爱心的服务理念,在打造阳光品质、温暖千家万户的道路上执着进取、不懈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