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0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的“2009至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济南市妇联阳光大姐总经理卓长立获“全国质量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上台领取奖章。
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是质检系统最高规格的表彰,本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了包括海尔集团在内的91家(含5家标兵企业)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包括于淑珉在内的99名(含4名标兵个人)全国质量工作先进个人。据悉,此奖项每五年评选一次,这次评选也为今后设置国家质量奖奠定基础。
多年来,阳光大姐总经理卓长立严把服务质量关,通过引入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搭建家政服务标准体系、推行ISO 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不断提高家政服务质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卓长立带领阳光大姐先后荣获山东省服务名牌、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中国驰名商标、全国家庭服务职业风采大赛团体冠军等荣誉称号,成为全国家庭服务业首家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首家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卓长立本人也先后荣获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