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9日,“家政服务标准研究课题讨论会”在北京西郊宾馆会议室召开。
2011年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开展家政服务(家庭餐制作、家庭保洁、老人及病人护理、母婴生活护理)四项标准的研究工作。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委托阳光大姐承担标准研究任务。经过三个多月的标准调研、起草、修改形成了四项标准的讨论稿。
人社部、中国家协、家政服务标准课题研究专家组及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了本次讨论会。专家组对阳光大姐负责起草制订的四项标准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专家组指出:标准讨论稿的编写一是遵循了“按照让家庭满意、让从业人员满意的要求,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较好地贯彻、体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文)的最新精神。二是标准讨论稿准确反映了家政服务的基本流程和操作内容,充分考虑到家庭服务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集中体现了家政服务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要求,同时顺应了广大消费者对家政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应该说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针对性,能够从根本上适应家庭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的现实需要。三是四项国家标准讨论稿的内容直接来源于一流企业的工作实践,真实可信,便于操作,它积聚了全国家庭服务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多年来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所取得的丰富经验和优秀成果,尤其是集中地体现了济南阳光大姐作为业内标杆企业在服务和管理方面最精华的东西。
在此基础上,专家组又结合不同地域的特点,对标准的内容提出了完善的建议。本次标准课题研究任务将于2011年10月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