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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阳光大姐是市妇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就业再就业工作大局,于2001年10月创办的家政服务机构。阳光大姐的服务宗旨是:“安置一个人,温暖两个家”,服务理念是“责任+爱心”,公司的经营理念是“以人为本,追求卓越”,五年来为妇女群众提供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扶持、综合素质提升、权益维护、扶贫助困等方面的服务,在促进家庭稳定、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立以来,共培训妇女3.8万人,安置就业7万余人次,为3.8万户家庭、35万人提供了家政服务,就业妇女通过“阳光大姐”获得直接劳动收入达4975万元。特别是2004年1月市场化运作以来,“阳光大姐”步入了发展快车道,安置人数、签订服务合同、发放工资分别相当于市场化运作前的6.5倍、8倍和6.9倍,仅市“阳光大姐”今年就签订合同17735份,安置29681人次,新增就业2285人,为家政服务员创造收入1700万元。
目前,“阳光大姐”设有总部,下设8家直营店、7家连锁店和15个社区服务中心,固定家政服务员队伍6190人,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月嫂、保洁、医陪、老人护理等11类20余种,并拓展到婴幼儿早期教育、母婴用品配送等多个领域,客户遍及北京、上海、广东等全国十几个省市。“阳光大姐”以其管理规范化、培训系列化、服务专业化、组织网络化,成为济南市民的首选家政服务品牌,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百家诚信服务优秀单位、热心泉城公益事业十大杰出集体等荣誉称号,高票当选“感动济南”十件大事之一,获得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成为山东省服务名牌和山东省著名商标。 |